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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题解读——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
2021-01-29 字体

2021年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题解读

              ——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平台载体,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提升的有效措施。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规模由2014年的200亿到2019年跨过700亿元门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产业园的发展。产业园的集聚作用有效提升了产业地位,激发了市场竞争活力,同时由集聚发展而形成的园区全链服务能力也进一步拓展了市场。目前,我省已建有2家国家级和21家省级产业园2020年省级以上园区营收近252亿元,税收6.9亿元,入驻机构800家,我省产业园建设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益。对省级产业园进行规范管理,使其进一步发挥更大效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2019年8月,人社部出台《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为制定我省《办法》提供了遵循。为起草《办法》,我们开展了省内省外专项调研。省外,请厅领导带队,赴上海、杭州、宁波产业园进行实地调研,与产业园负责人及相关机构代表座谈,深入了解当地产业园运营管理经验,并充分参考借鉴广东、浙江、四川等省的产业园管理制度,起草了《办法》初稿。省内,先后征求各市人社局、各省级产业园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征求厅内相关处室及省财政厅意见,根据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去年12月中旬,召开省级产业园建设工作座谈会,再次征求各市人社局和省级产业园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总则、申报设立、运营管理、功能作用、定期评估、附则等六章23条。起草过程中,充分吸收借鉴国家和外省产业园管理经验,紧紧围绕我省产业园建设发展实际,突出山东特色,推进制度创新。

(一)界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内涵。明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定义,强调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应当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功能,集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区域及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起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明确了省级产业园建设发展的原则及布局考虑。

(二)明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申报设立及运营管理。目前,全省16市已实现省级产业园全覆盖。为防止“为园而园”“盲目建园”问题,《办法》对新申建省级产业园、现有省级产业园管理运营进行了规范。“申报设立”一章详细规定了省级产业园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评估确定程序。在科学分析目前省级产业园发展各项指标、统筹考虑未来省级产业园建设布局基础上,按照符合实际、适度从严的原则,确定了申报省级产业园在建筑面积、入驻机构、营业收入等方面的标准条件。“运营管理”一章,清楚界定了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职责,明确省级产业园应履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营模式、加强软硬件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及卫生防疫工作等职责。

(三)明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应发挥的功能作用。基于我省产业园建设发展实际,设立“功能作用”专章,旨在更好发挥省级产业园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拓展服务的功能辐射带动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要求省级产业园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优质机构入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园区内机构创新发展,鼓励省内外园区间加强交流合作。

(四)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定期评估及退出机制。建立省级产业园定期评估及退出机制,主要目的在于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奖优惩劣,促进省级产业园提质增效及持续发展。“定期评估”一章明确了省级产业园的评估内容、评估周期及评估结果应用等。

三、下步打算

如果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印发《办法》,并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督导各市按照《办法》规范省级产业园管理运营,促进省级产业园提质增效;二是研究制定省级产业园评估指标体系;三是下半年组织开展省级产业园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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