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
2022年10月14日上午,梅建华同志主持召开2022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研究了关于《印发<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送审稿)》起草情况等议题。
一、听取了养老保险处关于《印发<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一要尽快会同省财政厅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各市执行,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政策及时落地,进一步构建起基金安全防护网。二要做好宣传解读,切实把政策讲明白、讲清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切实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二、听取了养老保险处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一要按照“一地试点、全省复用”原则,抓好全省推行工作,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形成工作合力,由养老处牵头,政策法规处、劳动关系处、失业保险处、行风办、社保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三要抓好宣传引导,主动征集群众意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听取了职业能力建设处关于修订《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会后,尽快将文件印发实施。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尽快推动职称评审等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