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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超龄人员、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2024-06-04 字体

关于对关于超龄人员、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切实保障特定职业人群工伤保险权益,我厅起草了《关于超龄人员、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以下称《试行办法》),根据有关要求于2024年3月18日至4月17日,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各方面意见建议3条。

经过逐条梳理研究,采纳吸收1条。进一步规范实习学生范围,即年满16周岁的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其他2条意见,经过研究和专家论证,认为不利于政策公平统一,也不符合特动从业人员保障实际需求,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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