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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3-12-06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共同富裕,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精神,我厅在《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从2022年11月6日至12月5日,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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