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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3-09-28 字体

关于对《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的说明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厅起草了《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自2023年8月21日至9月21,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截止9月21日,共收到“告知实名举报人转交去向”“明确受理起算时间”2条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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