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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1-11-25 字体

关于对《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我们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结合当前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实际需要,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起草了《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暂行)》。根据有关要求从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通过省人社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各方面意见6条。

经过逐条梳理研究,突出技能导向,采纳吸收1条,即将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取得行业内公认的业绩的高技能人才纳入选拔范围。其他19条意见,经过研究和专家论证,认为不利于政策的稳定性,也不符合目前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的工作实际,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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