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2017-06-21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160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6年度统计年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在确定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9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9印发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