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3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省财政厅预算处等3个单位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东营市财政局王耀霞等3名同志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18日工作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69813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
电子邮箱:sczrsc@shandong.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 真:0531-51788195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附件: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主要事迹.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