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鲁办发〔2019〕17号)规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未经批准,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近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研究审核,拟同意开展20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和197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表彰项目初审意见进行全省公示。
一、 拟同意开展的20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
1.山东省“担当作为好书记(好干部)”“干事创业好班子(好团队)”
2.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3.山东省改革品牌、改革创新团队、改革尖兵
4.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
6.山东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8.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9.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10.山东省国家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1.山东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2.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3.山东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4.山东省道德模范
15.山东省人民友好使者
16.山东人大新闻奖
17.山东慈善奖
18.山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山东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山东省“泰山文艺奖”
二、拟同意开展的197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
具体项目见附件。
对上述表彰项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4月3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531-51788215
传真:0531-51788195
邮箱:pbdbbz@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docx
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