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表彰山东省
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人社办发〔2021〕1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族宗教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民族宗教工作主责主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攻坚克难,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助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族宗教委决定,授予济南市历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等30个单位“山东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济南市委统战部宗教事务处孙京龙等50名同志“山东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为民族宗教工作再立新功。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山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山东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 山东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2021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