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山东省
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人社办发〔2021〕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省药监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攻坚克难,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广大
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授予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0个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雷等179名同志“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个人”称号,追授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峰同志“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创新发展,为实现山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3.附件1-2.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