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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退职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17-05-10 字体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和工人,应该退职。鲁劳社〔2006〕51号文件规定,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发给退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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