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目前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是什么?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省政府批准,调整了部分城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见下表: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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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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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天桥区、历下区、槐荫区、历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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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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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莱州市、龙口市、
招远市、蓬莱市
威海市所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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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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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寒亭区、坊子区、寿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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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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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所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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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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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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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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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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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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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青州市、诸城市、安丘市、昌邑市、高密市、
临朐县、昌乐县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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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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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所辖区域
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曲阜市、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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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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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县、商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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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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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所辖区域
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平邑县、
费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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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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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所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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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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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泗水县、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
汶上县、梁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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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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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高唐县、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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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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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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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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