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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如何调整?
2015-04-01 字体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按事业单位办法调整离退休费,由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补助标准和现有经费渠道安排所需资金,并由离退休人员原单位负责发放;没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标准核定的基本养老金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离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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