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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政策解读
2020-12-28 字体

一、文件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菏泽市相关标准由本市确定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自行公布。

三、涉及人群

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涉及的人员范围: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员。

四、申办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申办程序:企业、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暂按上下限19012元和3457元进行封顶保底。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进行调整并多退少补。

(二)申报材料

    无申报材料。可通过网上办理。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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