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菏泽市相关标准由本市确定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自行公布。
三、涉及人群
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涉及的人员范围: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员。
四、申办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申办程序:企业、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暂按上下限19012元和3457元进行封顶保底。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进行调整并多退少补。
(二)申报材料
无申报材料。可通过网上办理。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