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文件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规定,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三、收费对象
报名参加各项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考生。
四、收费程序及标准
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上缴中央的考务费加上省组织报名、租用考场、聘请监考人员等组织考试必需的费用组成。
根据我省考试组织方式和费用支出情况,笔试(含无纸化考试)考试省级确定部分为每人每科50元,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今后,如遇中央考试单位重新核定考务费标准,我省考试收费标准将按上缴中央的考务费标准加上50元做相应调整,并在有关考务文件中公布;如省级考试费标准进行调整,将另行发布收费文件。
本次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及考生缴费方式详见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当次考试考务文件。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