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援疆援藏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文件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疆援藏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援派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受援地,也可在派出地参加职称评审,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评审前业务能力测试,通过人员纳入全省职称证书数据库,免于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三、享受人群: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西藏、新疆、青海三省受援地连续或累计工作满1年(学年)以上。实行自主评价、按岗聘用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相应办法。
四、申报评审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申报评审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年度申报系列(专业)评审通知有关要求,在申报时间内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申报。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该平台,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二)申报材料
相关系列(专业)标准条件及通知中要求的材料。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疆援藏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