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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0-12-25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名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17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0号)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场评估和公开公示,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审核同意,现将山东省第二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自主评价企业必须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当地自主评价企业及其评价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对违规失信、管理失序的企业,将取消其自主评价资质,撤销备案。


附件:山东省第二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名单.docx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文件下载:1.鲁人社字〔2020〕179号.doc

2.鲁人社字〔2020〕17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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