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函〔2023〕56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
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经过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和公示,最终确定立项重点课题15项,一般课题72项(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研究要求
各课题组要紧密联系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科研规律,恪守学术诚信,着力推出具有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结项要求
(一)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课题进度、调研质量、研究报告框架等。请各课题组认真填写《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于2023年8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人力资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对不按时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作不予结项处理。
(二)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其中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三)课题提交结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报送不予受理。课题结项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一份,课题研究报告Word版一份(格式要求见附件4)。同时须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成果材料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可邮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请各课题组严格把握各时间节点,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的,取消下年立项资格。所需表格电子版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shandong.gov.cn/)“最新文件”栏目查询本通知下载。
(四)课题结项实行查重制度。提交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供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知网或万方数据库),重复率不得超过20%。未提交查重报告或重复率超过20%的不得参加结项评审。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对课题研究进度和质量的调度检查,及时组织报送课题成果材料。重点课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做好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的,收回已拨付支持经费。
(二)课题立项后课题组应主动对接提出研究需求的处室单位,就课题研究方向、思路、方法、要求等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并定期反馈课题研究进度情况,确保课题研究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走深走实。
(三)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前,均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审核内容并标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联系人:张杰,陈文倩
电 话:0531-51787586,51788432
邮 箱:cwqrst@shandong.cn
地 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901室(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邮政编码:250014)
附件:1.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立项名单
2.《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中期检查表》
3.《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结项申请表》
4.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要求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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