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12)组稿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93号
为全面、准确记录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历程,传承文明成果和宝贵经验,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今年将继续编纂《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以下简称《年鉴》)。为做好组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年鉴》稿件要做到脉络清晰,内容全面,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文字精练,语言通俗,导向正确,权威性强,力求图文并茂,具有较高的参考使用价值。
二、编纂内容
《年鉴》主要收录2011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文献、重要活动、工作成就等内容,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为明确供稿责任,保证《年鉴》按时保质出版,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具体组稿任务,详见《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12)编撰大纲》(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请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熟悉工作情况、文字能力强的同志作为特约撰稿人,具体承担撰稿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组稿任务。撰稿人姓名、职务和电话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报送至whw86900655@163.com。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山东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12)编撰要求》(附件2)对文体、语言、体例、篇幅等对年鉴稿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质量。
(三)为确保稿件质量,请按时将经领导审阅的纸质稿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寄送《年鉴》编辑部,同时报送电子稿件。纸质稿件,请邮寄至《年鉴》编辑部(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东方大厦401室;邮编:250001)。电子稿件,请发送至whw86900655@163.com。
(四)《年鉴》编委会成员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市编委会成员名单请随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一并报送。
联系人:王宏伟
联系电话:0531—86900655 (内线882111)
附件:1.《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12)编撰大纲》
2.《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12)编撰要求》
3.《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12)条目样稿》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鲁人社字〔2012〕93号 关于做好《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12)组稿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