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15年度人事考试计划的通知
鲁人社办字〔2015〕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15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和考区设置方案,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实施
各市要严格按照全省2015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和考区设置方案做好各项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或增加考试项目的,另行通知。
二、考区设置
在总结近两年来全省人事考试考区设置、考生报名和考试组织实施等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考区考场资源现状、交通条件及考试组织管理水平等因素,本着便于考生参加考试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综合各方面意见,对全省2015年部分考试的考区设置进行了调整。请各市提前向社会公告,做好宣传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提前谋划,统筹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制度落实,切实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和考风考纪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打击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和涉考违法犯罪,净化考试环境,做到安全考试、公平考试。
(二)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协作。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可能将考场设置在具有视频监控功能的中高考定点学校,并做好监控资料的拷贝保存工作。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规范》,加快推进本考区人事考试示范化考点建设工作。要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考试秩序。
(三)各市组织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要加强对各考区的考务培训和考务巡视检查指导,确保考试顺利组织实施。
(四)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已列入2014年考试计划但推迟举行的部分考试项目,待接到国家正式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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