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社厅函〔2016〕112号文件组织参加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6〕5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1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以下简称“微信竞答活动”)作为工伤保险知识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宣传形式,是扩大工伤保险宣传面、提高大众参与度的重要手段。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对开展“微信竞答活动”作出专门安排,利用考核、通报、督导等措施抓好落实,切实调动各用人单位、广大职工和工会会员,特别是建筑业从业人员关注工伤保险、参与“微信竞答活动”的积极性。
二、多措并举,提高职工参与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利用办事大厅、官方网站、报纸杂志、宣传材料、办事指南、网上办事平台等,登载“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将“微信竞答活动”放在醒目位置,方便用人单位和职工了解活动、参与活动。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工会组织要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组织用人单位和各级工会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等定向推送方式,通过手机短信将“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竞答活动”宣传到参保职工和工会会员,力争让每一个职工、每一个工会会员都关注工伤保险、了解工伤保险、参与竞答活动。
三、加强引导,鼓励设立专属红包池。开展工伤预防试点的城市,要将“微信竞答活动”作为工伤保险宣传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设立专属红包池,鼓励本地职工积极参与“微信竞答活动”,调动职工答题的积极性。其他市也要积极探索鼓励参与“微信竞答活动”的有效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总工会于活动结束后,对各市组织参与“微信竞答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各市要认真组织竞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于2016年8月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和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联系人:王娟
电话(传真):0531-86013891
邮箱:sdgsbxc@163.com
省总工会联系人:孙海涛
电话:0531-86025043
邮箱:sdghbzb@163.com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201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