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办字〔2014〕1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就我省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各市要以此为契机,把搞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作为工伤保险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督导检查,有效促进公众参与,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二、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网上竞答活动。各市要积极组织本地企业职工参加“全国工伤保险知识网上竞答”活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的首页,为竞答活动添加专题链接(链接图片从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的网上竞答活动专题页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10-84209621),扩大网上竞答活动的宣传答题通道。网上竞答活动期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定期公布各市参加网上竞答情况。
三、扎实搞好集中宣传日活动。省里决定将今年5月16日定为“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日”,全省各地同步进行集中宣传。集中宣传活动日要举办多种形式的现场政策咨询活动,形成一定的宣传声势,深入到中小微企业和建筑工地,做到贴近群众、宣传群众,提高群众的执法遵法守法意识。
各市要认真做好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和图片整理工作,将信息和图片及时报送省厅工伤保险处,以便筛选后择优报部工伤保险司。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填写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总结和统计表报省厅工伤保险处。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013891
电子邮箱:sdgsbxc@163.com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