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促进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在部分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开展工伤预防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伤预防是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各项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有利于为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有利于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二、试点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预防制度。
(二)工作原则。坚持“审慎稳妥,逐步推开”的原则,先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市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开;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相应的社会、经济组织负责预防项目具体实施,实现预防项目的专业化运作;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明确流程,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三、试点市确定
全省选择3-5个市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试点市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工伤保险基金已实现规范的市级统筹;二是在保证待遇支付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工伤保险基金有一定结余;三是工伤保险工作基础好,管理规范,具备本地区工伤保险完整数据、统计分析手段和能力;四是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的社会、经济组织相对成熟。
符合试点条件的市,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上报有关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根据申请情况,审核、考察后确定。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工伤预防费使用比例。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用于工伤预防的费用控制在试点市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1.5%以内。
(二)工伤预防费使用项目。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预防项目。试点市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通过宣传画、手册、标语等方式开展工伤预防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要实行项目预算管理,严禁直接提取预防费用。
(三)项目实施流程
1.项目确定。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发生情况和工伤保险工作需要,确定下一年度工伤预防的具体实施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的组织实施。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参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经济组织中选择提供具体服务的组织;委托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选定的组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实施项目的社会、经济组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3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二是有足够数量的可承担实施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任务的专业人员;三是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四是具备相应的资质;五是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4.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验收。
5.费用支付。试点市在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时,按照确定的工伤预防具体实施项目和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将工伤预防费列入下一年度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确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合同规定先支付30%的费用;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余款。
(四)加强绩效评估和监督。试点市应积极探索工伤预防费使用的绩效评估办法,提高预防费的使用效率。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要主动接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加强与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各部门的特点和优势,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开展。
2.规范项目运作。试点市要细化各环节工作流程,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评估,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宣传、培训实效。要严格费用支付,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支付合法合规。
3.建立联络员制度。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分别明确联络员,负责工伤预防试点联络工作。同时,建立经常性工作沟通会商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4.建立报告制度。试点市每年2月底前应将本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以及上一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包括项目确定、具体执行及基金支出等)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