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686号建议《关于对全省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黄普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省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基本情况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把强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致富的重要抓手,坚持“就业培训一体化”工作思路,助推农民工就业层次和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先后组织实施“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百万职业农民技能提升计划等专项培训计划,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推动农民工转移稳岗就业创业,改善农民工就业结构,将农民工培育成重要的人力资源。“十四五”以来,全省面向农民工群体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2.9万人次,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24万人次,在岗农民工18.9万人次。
二、反映问题的具体解决措施
(一)推进培训项目与市场需求相衔接。推动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37号),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目录管理、培训载体和资源建设、考核评价以及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同时发布了包含113个职业(工种)在内的省级急需紧缺目录。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产业生产必须等领域集中。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充分利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契机,收集摸排农民工职业培训需求信息或企业用工技能需求信息,对接培训机构送培训进乡村、进社区,培训后提供就业岗位和职业介绍服务,增强就业培训联动。如春风行动期间,泰安市、菏泽市开展“春节送技能”等活动,通过定岗、订单、定向培训方式,实现技能培训与劳务输出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劳务品牌培育打造相结合,有效促进技能就业。
(二)推进培训资源和载体建设。推动完善专项培训政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39号),从强化要素支撑、推进政府企业行业联动、提升服务能力三方面提出十一条举措,进一步完善丰富政策工具。激发培训主体活力。注重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自行或委托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开展在岗农民工培训,2023年全省开展补贴性在岗农民工培训5.9万人次,占企业职工培训的36.6%。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深入乡村、社区设置培训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培训,在学习时段上可采取夜校、早校等方式,满足学员多样化、个性化需求,2023年全省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34.5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次数的40%。
(三)推进农民工参训意愿提升。创新优化培训模式,突出特色专项培训。顺应县域农民工流动变化趋势,探索推行项目制培训、“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社区微业”微技能培训、零工市场灵活培训等多元培训模式;开发建筑、家政、手作等适合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实用项目,组织开展“齐鲁建筑工匠”、“山东手造”、“鲁菜师傅”创业能力提升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聚焦“一老一小”、新业态新模式平台等领域,开展养老服务、快递业从业人员等满足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的专项培训行动,帮助农民工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宣传,让更多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知晓职业培训政策,乐于培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标本兼治,从完善培训质效提升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在增加培训政策、培训资源供给上下功夫。我们将围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发挥齐鲁绿色低碳培训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和提高技工院校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基层在落实省级培训政策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优化细化培训政策,提高补贴性培训的吸引力,增强精准性。
(二)在加大急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力度上下功夫。通过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紧缺职业培训项目的开发力度、优化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等措施,逐步扩大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促进培训与就业市场需求更加匹配,不断满足就业市场、企业、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
(三)在全面推动培训政策落实落细上下功夫。持续开展“创培在身边”志愿服务、业务政策培训会、培训政策“三进三送”等系列活动,定期进行培训政策解读,不断提高全省职业培训政策落实能力和工作人员业务经办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