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787号建议《关于解决地方煤矿招工引才难题 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靳晓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地方煤矿招工引才难题 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方煤矿招工难问题反映了近年来全省煤炭行业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一个缩影,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需要综合解决的一个短板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推进煤炭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持续推进“专班+专员”用工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用工服务专班、专员队伍的作用,落实“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主动上门,对接驻地煤矿企业,摸排需求,准确掌握企业生产和缺工需求等情况,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清单,“一企一策”制定缺工解决方案,为煤矿企业提供常态化针对性用工服务,缓解招工难问题。二是持续强化公共招聘平台用工服务保障。依托线上线下公共招聘服务平台,畅通多元化招聘渠道,密集组织煤矿缺工企业参加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搭建立体化招聘对接平台,优先发布煤矿企业岗位信息,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入,完善用工余缺调剂机制,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有效满足企业招聘需求。汇聚零工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聚焦煤矿企业用工、技术人才引才、人才培训等需求,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三是加强劳动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劳动保障监察的业务指导、培训,持续提升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国家部署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法定休假等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坚持“减人、提效、保安全”,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以中厚、薄煤层智能化开采为重点,“一矿一策”加快推进地方煤矿智能化建设,持续推进智能化减人、换人,逐步实现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五是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每年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岗位标准规范和操作流程,不熟悉避灾逃生路线,或者不能熟练使用自救器等紧急自救装备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六是加大行业宣传力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及时总结行业发展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对内鼓舞士气,对外展示成果、树立形象,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讲好煤炭故事,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