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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150号建议《关于提升培训教育实效增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4-06-26 字体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150号议《关于提升培训教育实效增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肖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培训教育实效增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23年,我们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要求,积极构建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以政府补贴性培训为有益补充的社会化、市场化培训体系,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鼓励企业以企业文化、岗位规范、安全生产、工匠精神、岗位实操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帮助新录用人员快速提升适应岗位能力,促进人岗匹配。同时,加强劳动者职业素质培育,将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等作为职业培训必修课,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推动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2023年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培训16.5万人次。二是持续丰富培训方式。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和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教学实践基地等,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国家“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资源运营服务规范等要求,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利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一线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做优做强“金蓝领”高端培训品牌,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集团的实训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培训,目前,全省培训高技能人才超20万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目前,培养新型学徒8万人。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继续支持企业充分发挥培训主体作用,持续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要求,面向企业职工和新录用人员积极组织开展“金蓝领”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6月17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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