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178号
建议《关于优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退役军人厅:
现将我厅就赵之达代表提出《关于优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其中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明确提出“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全员开展适应性培训,做好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有效畅通退役军人求职招聘渠道。完善“军岗日”招聘机制,利用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每双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退役军人举办专场招聘,定时定点定任务,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开展全省“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2023年举办专场招聘会219场,提供就业岗位5万余个,7034人达成就业意向。创新线上直播带岗,2024届山东高校毕业生秋冬季促就业直播带岗活动军创企业专场,直播带岗点击量达到114万。
三、持续服务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大力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聚焦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修订出台《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个人借款人范围由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调整为退役军人,推出“创业提振贷”业务,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门槛,持续强化创业融资支持。2024年一季度,全省共为退役军人发放创业担保贷4600余万元,扶持200余名退役军人创业。举办第五届山东省“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选树3名退役军人创业典型,为获奖选手提供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
四、加力帮扶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免费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促进其市场化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积极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指导济宁市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拥军优属公益性岗位400余个,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随军家属及退役军人。上岗人员负责宣传拥军优属政策、配合开展拥军优属特色关爱活动等工作,为现役军人家属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相关服务。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五、着力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结合《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贯彻实施,面向有就业创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助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和稳健创业。2023年,全省开展退役军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0.14万人次。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