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244号
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动公益性、互助式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民政厅:
现将我厅就刘云香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动公益性、互助式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推动老年食堂运营建设,支持各地开发长者食堂(老年食堂)服务岗1300余个、老年幸福院(助老食堂)服务岗660个,并安置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在长者食堂(老年食堂)、老年幸福院(助老食堂)等公益类服务场所为广大老年人群体提供烹饪、助餐等服务,帮助解决老年人群体“一餐热饭”难题。上岗人员待遇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市、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并由政府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如淄博市在全市725处长者食堂、284处助餐服务点,开发长者食堂服务公益性岗位1100余个,既解决了低收入群体家门口就业问题,又提升了长者食堂(老年食堂)服务质量。
二、下步工作打算。加力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加大岗位向公共服务领域的倾斜,指导各地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要求和工作实际,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推动公益性、互助式老年食堂建设。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