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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809号建议《关于提高农村7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3-06-06 字体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809号建议《关于提高农村7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王兴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7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制度设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最低标准,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算每月领取标准。

在基础养老金方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全省各级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连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8 年以来,我省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 118 元提高至 160 元,增幅达 35.6%,高出国家规定标准 62 元。同时,各市、县加大对高龄老年人倾斜力度,对 65—74 岁和 75 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分别加发 5 元和 10 元基础养老金。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筹集资金308 亿元,全力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金按时足额发放。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我省通过合理设置缴费档次,完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促进参保人员人多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额,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我省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22年底,我省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636万人(居全国第2位),其中待遇领取人数为1629万人(居全国第1位),资金支出需求巨大。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兼顾老年人需求和财力可能,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增加城乡老年居民收入。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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