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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593号建议《关于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发展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工作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3-06-11 字体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593号建议《关于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发展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工作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陈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发展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科学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持市场导向,聚焦简政放权,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逐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有力促进了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根据生产实际自主制定考核方案、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对本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认定,使评价结果真正反映职工技能水平、适应企业生产发展需要,把评价结果作为提升技能人才待遇的重要因素,形成“谁使用、谁评价、谁负责”的良好机制,有效激发了企业职工的创新创造活力。截至目前,全省备案自主评价企业6376家,居全国第二,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7.5万本,居全国前列。

(二)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形成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贯通的人才路径。在纵向上,突破五级职业技能等级限制,在全国率先设立特级技师岗位,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并按照正高级工程师兑现待遇,目前,我省已有232名高技能人才被企业评聘为特级技师,实现了职业发展与待遇地位“双提高”;在横向上,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独木桥”,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双向评价“贯通通道”,目前贯通互评领域已扩大农业、技工院校等8个职称系列。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制定出台《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社会地位。

(三)注重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评价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围绕“技能兴鲁”主题,通过举办全省综合性技能赛事活动,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让高素质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激励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四)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制定《山东省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五)加强技能评价考评人员队伍管理。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工作指南》,从基本条件、培训考核与聘用、职责和义务、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对评价机构考评人员管理和履职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同时注重提升服务质效,做好技术支持和监管服务。

(六)积极组织开发技能评价标准。集中行业协会、技工院校、重点企业等力量,积极承接国家职业标准开发任务。开发内燃机装配调试工、婴幼儿发展引导员、鉴定估价师和公路收费及监控员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使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设性、启示性,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研究吸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贯彻执行人社部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发展、稳定就业导向,不断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提升评价质量。

(一)强化企业技能评价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用人、评价的自主性,支持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开发制定评价规范,综合运用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评价、破格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开展本企业技能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将成熟的评价规范申请国家标准,积极申报新职业,激发企业参与技能评价的内生动力。

(二)持续夯实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基础。一是完善制度,提升技能等级评价规范化水平;二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新职业信息征集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积蓄技能人才评价事业发展后劲;三是提升评价智库支持,着力建设考评、督导、题库开发、评价研究等专家队伍;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探索评价数据管理办法和共享机制,提升评价结果互通互认水平。

(三)全面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探索推进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以技能人才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中,推进“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成长空间。继续推进专技人才与技能人才双向贯通,鼓励技术人才向技能人才贯通发展,培育一批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四)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支持行业部门组织发动本行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主动沟通、加强联系,共同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继续支持行业部门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开发本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组织本行业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评价题库,指导企业组织评价考核,参与质量督导。

(五)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庋。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适时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典型案例。继续将兑现自主评价技能人才福利待遇作为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工作的必要条件,引导企业制定评价与薪酬、晋级、荣誉等待遇衔接的政策措施,构建全方位激励机制。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提升技能评价影响力,提高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认可度,营造人人学技能、有技能、长技能、比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促进技能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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