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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588号建议《关于重视科技、人才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3-04-11 字体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588号建议《关于重视科技、人才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科技厅:

现将我厅就张明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科技、人才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围绕代表意见开展的工作

(一)服务重大战略部署,支持人才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举办黄河流域省级专家服务示范活动9场,解决技术难题300余个;举办黄河流域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协同机制。二是服务乡村振兴。落实基层职称改革制度,6.4万余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受益,9063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围绕人才引进、技能培训开展精准服务。三是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组织实施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发展项目,青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获批首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助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四是服务四链融合发展。立足人社部门职能制定30条措施,提升服务四链融合发展核心支撑力;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加大产业技能人才供给。

(二)重视企业引才育才,大力集聚青年人才。深入开展百校千企人才对接活动、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万名博士、十万硕士、百万大学生创业齐鲁计划;优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博士后科研平台备案制改革,举办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新招收博士后1771人,同比增长17.4%2022年,全省吸引集聚青年人才80余万人,其中博士8892人,同比增长近13.6%。对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按规定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的生活补助,2022年通过政策找人549名博士(后)青年人才兑现生活补助3410万元,助力企业集聚高层次创新性青年人才。

(三)支持校企联合引才育才,提升协同育人质效。会同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出台《关于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指导高校、科研院所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通过采取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实现校企联合引才育才。

(四)完善评价激励政策,激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一是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职称申报董事长、技术团队负责人举荐制;首创将卓越工程师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我省明确支持事业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所需经费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作为调控基数。具体可由事业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双方协商确定。三是支持科研人员增收。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财政科研项目以及横向经费中用于人员绩效支出的部分,均可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鼓励科研人员多渠道获得合理收入。

(五)重视人才服务保障,加强绿色通道服务建设。制定出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提供户籍办理、住房保障、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截至目前,已为8532位高层次人才发放了山东惠才卡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引育一流创新人才。优化落实中央、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高质量完成泰山学者攀登专家项目、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的遴选工作,完善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常态评估工作机制,组织举办泰山攀登论坛,支持泰山人才工程人才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完善对高层次人才的灵活激励措施,推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科研人员多渠道增收政策落实见效。

(二)着力聚集优秀青年英才。实施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2023-2025,办好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海聚山东等常态化引才活动,推广乡村振兴合伙人,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山东博士后工作的政策措施,用好博士后科学基金,组建省级博士后联谊会,集成力量办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山东。

(三)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生态。探索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服务保障办法,围绕不同类型人才需求拓展绿色通道服务内容,重点在解决关键小事、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上提升服务水平,并加强人才卡服务省市协同力度。聚焦四链融合实施主体等重点产业企业建立人才精准联系服务机制。各市每年可从重点产业企业中选取不超过十家,采取配额制方式为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发放山东惠才卡,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职称评聘、交通出行等方面提供29项绿色通道服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331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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