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135号建议《关于加大对旅行社行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现将我厅就侯宪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旅行社行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2014年起执行稳岗补贴政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结合政策内容,将政策名称调整为稳岗返还。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确定。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主要用途是职工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提高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上限,我省都是按最高返还比例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中小微企业和参照执行单位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90%,全面推广“免申即享”办理模式,切实发挥了失业保险稳岗位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强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解读,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抓好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助力企业减负担、稳岗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