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796号建议《关于加快落实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作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杨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更好的调动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级专家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规范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以下简称延退)行为,统一办理程序,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42号),进一步放宽了高级专家申报延退的条件,将“十强”产业、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领域的高级专家纳入鼓励申报延退范围,进一步强化了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放宽了高级专家延退条件限制,不断强化制度创新,持续推进流程再造,确保高级专家延退政策落实落地,有效激发了延退专家创新创业“余力”,取得显著成效。
三年多来,我们共为100余家中央驻鲁和我省企事业单位的975名高级专家办理了延退手续,每年保持约40%的增幅,因工作需要再次申报延退的高级专家有255名,占比为43%。从地域分部上看,延退高级专家主要集中在济南(100名)、青岛(87名)、淄博(20名)、烟台(17名),与我省提出的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2+N”人才发展雁阵格局的部署相契合。涉及“十强”产业领域的高级专家405名,占比为68%。其中,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新动能方面高级专家294名,主要集中在医养健康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现代海洋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改造形成新动能方面高级专家111名,主要集中在现代高效农业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高端化工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产业。这些高层次专家绝大多数承担着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相关课题研究任务,其中不乏“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和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等,专家层次显著提升。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人才至上”工作理念,不断夯实服务根基,努力为高级专家提供优质高效的延退服务。一方面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企事业单位遵循“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突出政治立场、明确业务标准,研究制定内部遴选推荐办法,自主确定高级专家人选。另一方面大力简化审批流程。推行申报承诺制,压缩办理时限,凡属于报备情形的,不再审批,凡能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的信息,不再提供,凡符合“十强”产业、海洋强省、乡村振兴等领域的高级专家,按照“随报随批”原则,优先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走在前、开新局”,加强引导鼓励承担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建设任务及助推我省海洋强省、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的高级专家申报延退,用心用力在完善服务功能、健全联系机制方面下功夫,深入优化人才服务“软环境”,努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新生态,为广大专家人才提供最优质、最贴心、最高效的服务。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人才使命和贡献导向,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让更多“千里马”在山东创新创业上竞相奔腾。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