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084号建议《关于合理设置事业单位岗位的意见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现将我厅就安静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事业单位岗位的意见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实行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管理的决策部署,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鲁厅字〔2004〕42号),并参照国家制定了高等学校、卫生、文化等15个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为我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各类人才成长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基础。但随着近二十年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方面也暴露出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不平衡、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偏低、岗位设置管理机制僵化等问题。2020年,我们按照“精简、放权、调整、提高”的思路,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号),将原有的15个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精简合并为6类。其中,实行评估定级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标准设置,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省属、市属、县属事业单位最高25%、20%、10%的比例,调整为一级、二级、三级文博类单位最高40%、35%、30%,大幅度提高了文化类事业单位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标准,为文博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提供较好岗位保障。
根据2016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05号)和省委编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编〔2022〕24号)相关要求,事业单位及其举办主体须按照“机构名称、机构规格、性质、职责任务、编制数额、编制结构、领导职数”设立机构,编制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确定。因此,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三类岗位的数量是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编制结构确定的。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不断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3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