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343号建议《关于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促进产、教、研三位一体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我厅就姜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促进产、教、研三位一体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历来重视乡村人才的教育培训,不断加强培训阵地建设,强化培训资源供给。一是加强政策保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大力构建以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多元职业技能培训载体,有效提升培训供给,增强职业技能培训活力。二是灵活采用培训方式。面对农村劳动力居住分散组织难、培训时间与农活冲突等难题,探索组织“乡村夜校”、“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以灵活机动的方式送技术到农民家门口、到田间地头,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助力乡村振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自身条件,创新培训形式,协调相关部门采用“党员可视化信息平台”进行远程教学、编印印发人手一册的‘培训口袋书’,有效提高安置对象岗前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安置对象岗位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助力乡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收,推进共同富裕。三是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结合农民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广大农村居民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开展电子商务、养老与母婴护理、农业技术等实用技能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结合地域特色,开展具有“短、平、快”特点的特色项目制培训。2022年,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24.46万人次、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44.41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贯彻落实, 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开设更多培训项目,培养、引进、使用优质培训师资,进一步提升培训基础能力。结合乡村劳动力特点和培训需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组织,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乡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9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