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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162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3-04-10 字体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162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将我厅就侯宪会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近年来,为增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我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制发《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2号),坚持分类评价,突出实绩,在制定修订职称标准条件时,紧贴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建立完善与产业发展需求和经济结构相适应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二是积极拓宽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坚持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一视同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三是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导航专项行动,全面梳理职称评审政策,组织各市围绕核心条款制作明白纸,多渠道、多样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制作职称申报流程图,扫清职称申报评审中的隐形障碍。四是探索开展高级会计师社会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不与岗位待遇挂钩,释放和激发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代表的建议,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不断优化完善职称评审相关政策,积极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330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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