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677号建议《关于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黄普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2016年在全国率先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编制实施《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实现市民化规划设区市和城镇化试点县全覆盖。2022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4.54%,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快于全国0.1个百分点。
一、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东省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负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市民化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任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问题,先后在武城、莒县等召开现场推进会,交流市民化经验做法。二是完善政策体系。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2022年行动计划》,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当前、近期、长远三个维度,明确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包,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深度融入城市,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完善户籍、财政、土地等“1+N”的政策体系。三是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全国率先建成了从市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和企业(工地)的农民工综合服务五级网络平台,形成上下贯通、配套联动的五级综合服务网络。在县、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普遍设置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窗口,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
二、拓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一是取消落户限制。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省份,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二是深入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行“互联网+公安服务”,2019年实现流动人口网上申报、网上登记、居住证立等可取,2022年推出居住证电子证照,广泛用于政务服务、执法执勤和社会生活等领域,实现办证不跑腿、亮证更方便、应用更智能,切实增强了广大流动人口归属感、认同感。三是推进人口双向流动。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可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消除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后顾之忧。
三、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规模。一是政策靠前发力。今年以来,人社部门围绕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细化一揽子政策措施,连续出台了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16条,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23条,农民工工作要点24条,发布了2023年为“农民工办实事”15条项目清单,打出一套稳岗位、促用工、优服务、护权益的政策组合拳,全力促进农民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推进转移就业。接续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行动”“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开通全省统一的务工人员返乡返岗“点对点”服务平台,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维权等服务活动,引导务工人员错峰有序出行。截至目前,通过“点对点”方式组织返乡返岗服务专车3000余趟次,运送务工人员10万余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形势稳定有序。三是广泛扶持自主创业。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推动“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提档升级,完善全链条式创业服务体系,支持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创业政策。1—4月份,我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8万笔、74.68亿元,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贷款3.33亿元,发放总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四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优化整合培训资源,构建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定向、定岗等职业技能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2022年全省对24.6万人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近10万人次。五是大幅创设公益性岗位。持续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在巩固现有公益性岗位规模基础上,探索创新“村(社区)党组织+公岗”“便民服务中心+公岗”等多种模式,聚焦生态环保、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文化服务、就业服务、文物保护等,持续创新岗位开发,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努力打造统筹城乡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山东范例”。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112.49万个、累计安置上岗73.6万人.
四、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为重点,实施社保精准扩面行动,贯彻落实社保制度改革举措,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全面取消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户籍限制,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一窗通办,提升参保缴费便利度,优化提升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服务。截至2023年一季度,全省职工养老、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346.1万人、4620.5万人、1597.1万人、1996.2万人,同比增加97.9万人、11.4万人、54.6万人、87.8万人。农民工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参加养老保险比例达到95.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五、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近年来,我省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不断扩大城乡教育资源供给,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申报登记制度。近三年,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438所,新增学位54.2万个。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工作,完成2081所配套园治理工作,增加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截至2022年度,全省随迁子女在校生达到120.84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保障的达到96.09%,同比提高4.16个百分点。
六、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范围。2019年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六类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目前,已累计保障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超41万户,低保、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加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印发《关于加快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拓宽租赁补贴覆盖范围,推动租赁补贴向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一线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倾斜。2020-2022年,全省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6.8万户。三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4方面15条措施,指导各地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新市民、青年人集中的工业和产业园区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就地就近解决其住房困难。截至2022年底,全省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5万套(间),已交付使用2.1万套(间),有效解决3万多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七、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充分发挥公共文化阵地作用。鼓励引导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站等阵地面向农民工及其子女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让农民工群体享受到更好的文化服务。二是加大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保障力度。广泛发动各地群众文艺工作者围绕乡村振兴、全面小康等农民工作喜闻乐见的主题创作乡村题材文艺作品。吕剧《一号村台》不断打磨,重新立上舞台,至今已经演出20余场次,展现驻村第一书记与贫困乡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舞蹈作品《村里来了新书记》斩获全国群众文艺领域政府最高奖-群星奖,在全国引起广泛影响。三是积极开展“线上”公共服务。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策划推出群众参与的各类线上文化互动活动。2022年,“山东公共文化云”平台发布资源4.8万余条,各类培训课程1.1万余套、举办线上活动4000余项,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加强农民工先进典型宣传。开展农民工之星选树活动,2022年培育选树市级以上“农民工之星”300人,省、市两级“农民工之星”总数达到1600余人,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9月份,全省工会创新开展“庆丰收 迎盛会”走访慰问农民工和“千园共贺丰收节”活动,筹集361万元走访慰问1353人次,组织送文化、演出活动375场,惠及16.8万余人,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围绕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为重点,进一步细化各项农民工市民化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一是不断提升城镇空间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基础设施短板,完善优质教育、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吸引更多农业转移就业人口实现就地市民化。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机制,合理配置城镇公共服务资源,着力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畅通城乡户籍人口双向流动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三权”,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原则,打消农民工落户城镇的后顾之忧,让城镇就业农民工进得来、落得下、过得好。二是不断提高市民化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促进城镇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县域农民工就业机会。以工业园区建设为突破,促进更多外来务工人口在县城就业。以特色小镇和生态乡村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吸纳更多农业转移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发挥地方特色,构建吸纳当地劳动力的小型产业园区,推进产业与社区融合。三是不断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实施技能兴鲁行动计划,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聚焦齐鲁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和潜力需求,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鲁菜师傅”、家政服务等特色培训,夯实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技能基础。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不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面向农民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策划实施一批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惠民项目,广泛开展送文艺演出、送图书、送书画进企业、进工地、进园区、进社区活动。推出一批“城乡书房”“文化驿站”等,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推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作共建的建设模式,鼓励创办城乡书房、文旅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舒适的阅读及文化休闲公共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