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408号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将我厅就赵滨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是支撑我省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动力。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出台的《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2020年10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我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2号),坚持以德为先、破除“四唯”、科学评价,注重能力业绩导向,提出申报经济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与项目、标准制定、论文专著、课题报告、工作方案、奖励表彰中的任意2项作为业绩成果条件,为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济专业人员设置“破格条件”。近5年,全省共10100余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其中,事业单位人员1064人,绝大部分人员为企业人员。从评审结果看,标准条件的制定激发了企业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参评活力,提升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代表意见,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以精准使用为基本遵循,结合经济专业技术人才实际需求,突出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导向,持续动态调整职称评价标准。同时,将会同省工信厅加强对各市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监督管理,确保评审质量,让具备真正能力水平人才脱颖而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9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