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606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动公益性、互助式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刘云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动公益性、互助式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生无小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养老等工作。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将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拓展提升养老服务作为“加强民生改善创新”的重要内容。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就业增收,既解决城乡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又解决城乡公益事业无人干的问题,促进民生保障与基层治理“双赢”。
一、高位推动,大幅扩容增岗。2021年12月11日,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确定“十四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创设120万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00万个左右、城镇公益性岗位20万个左右。2022年,创设40万个左右;“十四五”末,全省5.4万个行政村可实现平均每村设岗20个左右,城镇社区可实现公益性岗位全覆盖。省委、省政府将实施扩容提质行动纳入省委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对各地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省财政已筹集下达15.3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各地城乡公岗补贴发放、岗前培训。截至5月底,全省共开发城乡公岗41.86万个,安置上岗40.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4.64%、102.25%,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明确对象,规范安置程序。坚持“救急难、兜底线”,合理确定安置对象条件标准,严格七步上岗,开展全员免费培训。根据乡村、城镇实际,突出不同类型重点安置对象,重点安置难以通过市场化就业的城乡困难人员、大龄人员。乡村主要安置“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弱”(低收入人口)、“残”(残疾人)、“老”(45-65周岁人员)四类人员;城镇主要安置“零就业”(零就业家庭人员)、“4555”(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两类失业人员。坚持一公告、二申请、三评议、四公示、五审批、六培训、七上岗的“七步工作法”,加强人防、制防、技防,统一规范上岗流程,人员确定后在所在村(社区)公示不少于3天,确保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安置,推动公益岗成为公开岗、公平岗、公信岗。坚持安置一人、培训一人、上岗一人,采取“通用知识+专项技能”培训模式,对上岗人员免费岗前培训,教育引导上岗人员感党恩、知敬畏、懂安全、提技能、守纪律、作贡献。
三、精准设岗,推动基层善治。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针对过去公益性岗位设置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统筹整合原有岗位和新设岗位,面向基层乡村振兴、公共服务等现实需求,重点围绕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类别科学设置具体岗位。2022年,重点开发乡村振兴、卫生防疫、齐长城巡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等领域岗位。坚持因地制宜,着眼当地实际,鼓励各地创新设岗、精准设岗,不搞“一刀切”,避免“千岗一面”。围绕养老服务,各地开发了养老护理、助老服务,长者食堂协理员、老年幸福院服务等多种公益性岗位,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又积极消纳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农村大龄人员等低龄老年人,为他们提供家门口就业机会和岗位。通过创设公益性岗位,很多过去村(社区)想干干不好、愿干干不了的事,现在有人干、有人管,公共服务短板有效补齐,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待遇优岗,促进就业增收。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县(市、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根据地域不同、劳动强度不同,城镇公益性岗位每月补贴可达1700元—2100元,年收入人均2万元以上,还有社会保险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每月补贴在400元—1000余元不等,人年均收入可达1万元左右,并由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同时,鼓励各地加强对上岗人员的关心关爱,配发带有公岗标识的统一着装,推广建设“公岗驿站”,为在岗人员提供热水供应、休息场所,增强公岗人员归属感、认同感。
五、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建立“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规范管理。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压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日常管理责任,分类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健全日常管理、考核激励制度,防止公岗“养懒汉”。二是强化信息化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比对校验、人员动态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公岗补贴资金,岗位补贴直接发到在岗人员社保卡或一本通账户上,确保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四是强化退出管理。做好公益性岗位退出与市场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线、社会保障线衔接,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
目前,扩容提质行动进展顺利、深入人心,受到基层群众普遍欢迎,公岗“红马甲”成为齐鲁大地一道靓丽风景线。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吸收借鉴您建议中的宝贵意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深入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加大岗位向公共服务、社会事业领域的倾斜,推动公益岗人员等困难群体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各项工作,让“公益小岗位”切实发挥出“民生大作为”。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