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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708号建议《关于将县级农技人员职称晋升纳入直评直聘范围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04-29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708号建议《关于将县级农技人员职称晋升纳入直评直聘范围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我厅就张素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县级农技人员职称晋升纳入直评直聘范围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2018年,为促进乡村振兴,我省出台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政策,明确包括乡镇乡村农技人员在内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基层工作满10年、20年、30年,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即可聘用,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做贡献。2020年4月,我省又出台《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设立专属基层的农业技术高级职称,对乡镇乡村农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进一步吸引农业技术人员向乡镇乡村流动。

关于县级农技人员参照享受乡镇基层职称政策,目前尚不具备条件。主要原因是当前我省农村存在优秀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的问题。此项政策目的是增加农村岗位吸引力,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推动解决人才“下不去、留不住”问题,为乡村振兴助力。如果将县级农技人员职称晋升纳入直评直聘范围,既不能体现出对乡镇乡村农技人员的优惠倾斜,甚至还会产生对乡镇乡村农技人员的逆向“虹吸效应”,不仅违背了制定政策的初衷,也会加剧乡镇乡村农技人员“引不进、留不住”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代表的意见建议,会同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农技人员对改革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工作,为广大农技人员谋福利。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9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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