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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581号建议《关于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06-27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581号建议《关于推动取消应届高校

毕业生报到证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李传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促进青年就业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要求,推进毕业生就业服务向前延伸。

一、采取的政策举措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方式,最大限度为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提供便捷服务。

一是健全就业政策。为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4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做好2021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和就业报到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44号);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研究制定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八项便利措施,持续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

二是简化就业手续。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实行电子报到证和纸质报到证“并行模式”,累计为2021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签发电子报到证47.7万张。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件事”打包快办,开通省级优秀毕业生信息网上查验,建立毕业生档案寄送绿色通道,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全程网办。

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围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重提升信息化、网络化水平,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建成“两台一库”(全省统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平台、统一网上办事平台、统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业务经办平台和网办平台的对接应用及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情况“一图看”,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网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要求,简化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切实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毕业生高效就业创业。

一是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手续的必须材料。

二是提供求职就业便利。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有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三是全面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就业手续简办秒办、网上办、掌上办。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管理与服务水平,优化档案转递平台,采取“一生一档、专人专寄”的方式实现了毕业生档案寄递全过程线上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线、不断档。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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