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305号建议
《关于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民政厅:
现将我厅就宋德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支持,广泛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以来,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将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程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全省共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等老年健康服务相关职业(工种)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29万人次,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一是强化政策供给。2020年我厅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对全省养老服务相关人员的培训组织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将养老服务市场急需紧缺的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培训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依托具备资质的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增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坚持德技并修。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
(二)完善评价制度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一是在包括养老服务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把评价自主权交给企业,引导企业将自主评价结果与使用、工资挂钩,激发企业人力资源效能和人才活力。目前,全省备案自主评价企业3081家,其中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自主认定企业105家,自主评价养老护理员3184人,获证人员纳入全省技能人才数据库,证书信息可在山东省职业资格网站免费查询。二是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认定工作。目前,我省已公布197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涵盖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其中有31家可面向社会,为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截止到目前,已经为社会提供评价服务7444人次。
(三)鼓励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开设养老相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近年来我们大力支持全省技工院校加强养老相关专业建设。截至2021年底,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等81所技工院校开设了护理专业,开设护理专业的学校较上年增加17所,增幅20.2%。在校生达到2万余人,较上年增长近50%,养老护理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显著增强。专业培训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培养和培训,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被人社部认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批全国性社会评价组织。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的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重点从健全职业培训体系、提升培训供给、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从业者素质等几个方面,大力开展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发布《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做好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规范线上平台建设。三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研究和职业培训标准化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化、项目化建设,融合化发展,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四是深化企业自主评价提质扩面。继续支持养老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开展自主评价,自主进行养老护理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促进从业者提高技能水平,推动养老护理专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五是稳步推进社会评价组织评价。统筹规划全省社会化评价工作布局,持续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评估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