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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603号建议《关于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投入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06-27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603号建议《关于加大创业带动

就业扶持资金投入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刘东昌代表:

感谢您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创业资金投入情况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强化资金统筹力度,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一是持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十三五”期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支持就业创业方面支出达到309.81亿元,年均增长69.59%,远超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年均增幅。2021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克服经济形势及疫情影响,安排就业创业方面补助资金57.6亿元,比上年增长60%,有力保障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二是大力支持创业。2021年,全省支出创业补贴资金12.55亿元,对全省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不低于1.2万元的标准、对个体工商户按照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同时,鼓励各地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给予奖补,积极支持举办创业大赛并对获奖者给予奖励,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平台和良好环境。三是积极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连续两年争取人民银行安排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作用。2021年,全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5.66亿元,10.76万人、2091家小微企业获得支持,贷款规模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

二、近年来支持创业扶持资金的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省创业工作能够取得现在的成绩,得益于国家、省委、省政府对大众创业的高度重视。

(一)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2013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确定2014年至2018年,省政府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作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各市在按规定留足支付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和应对失业风险资金的基础上,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中安排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8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明确2019年起,省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各市在按规定留足支付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和应对失业风险资金的基础上,可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21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21〕2号)等文件,进一步支持了妇女创业就业。2021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提出,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逐步将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化支出方向。

(二)扶持发展作用明显。作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等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为支撑,我省出台系列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政策含金量走在全国前列。在支持劳动者创业、提供担保贷款及贴息、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创业引导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实现了更高质量就业,保持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虑近几年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发挥效果,综合效益较高,社会影响力大,投入产出合理。

(三)扎实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政策事前绩效评估。为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做好后续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山东省省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规定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我厅按照事前绩效评估评分指标体系,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采取专家咨询、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设立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合理性、政策时效性、政策实施可持续性、政策资金合规性等进行评估,涉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创业型城市和街道(社区)奖补、创业训练营补助、创业典型人物奖励(创业大赛奖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运营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服务补助等7个项目,每个项目金额684万元至60000万元不等,并提交了《2022年度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三、下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建议,对有效应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政策调整、进一步促进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落实。

一是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配合将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化支出方向。

二是配合省财政厅尽快研究修订《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创业支出项目纳入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更好支撑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助推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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