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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277号建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06-18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277号建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刘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广大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着力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涵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将职业人群和城乡居民两大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健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取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地参保等限制性政策,规范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出台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衔接政策,打造了具有鲜明山东特色的社会保障政策框架体系。

二、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更加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2021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总体增幅达到4.5%;第8次提高全省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增长5.63%,高于国家标准57元,较“新农保”制度建立之初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提高了17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居民养老保险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实现“动态清零”“即时帮扶”。

三、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坚持以中小微企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为重点,采取完善参保缴费政策、强化依法依规缴费、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等举措,积极引导包括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在内的符合条件人员参保缴费。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26.7万、4614.1万,较2020年末分别增加180.5万、23.7万。

四、开展“起底式”政策宣传解读活动。“社保政策你我他”为主题,以政策规定、经办流程、法律责任等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为重点,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社保政策集中宣传解读活动,短时间内做到群体全覆盖、政策真知晓,有效激发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力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把更多人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一是着力在社保扩面上下功夫。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精准扩面专项行动,精准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九大群体,鼓励参保人员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着力解决“参保不充分”“应保未保”问题,持续扩大社保覆盖面。二是着力在提升待遇上下功夫。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及时做好退休人员调待和居民养老保险提标工作。三是着力在防范风险上下功夫。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严肃查处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确保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8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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