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320号建议
《关于合理评价民营企业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委统战部:
现将我厅就张铭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评价民营企业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民营经济是就业的主渠道,对稳定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助推,更好发挥民营经济重要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和就业扩容提质双促进。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落实,帮助民营企业减轻经营负担和用工成本,支持稳定就业岗位。2021年,全省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19亿元,惠及16.21万家企业,稳定就业岗位543.94万个;发放以工代训补贴18.97亿元,惠及企业5.3万家、职工147.07万人。二是强化用工保障。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设立用工服务专员3000多名,建立3万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急需紧缺工种调查发布制度,组织开展百千万招聘、百家机构助千企、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跨省劳务协作、职业技能提升、共享用工促进“六项计划”,贯穿全年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活动,多渠道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缺工问题。三是强化表扬激励。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提出“各级各类涉企评选表彰要把就业贡献度、用工规范度、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参考。对就业与社会保障表现突出民营企业给予表扬激励”。2021年,组织开展全省就业创业工作表彰,省委、省政府对150个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先进集体中民营企业35家,先进个人中民营企业人员51人,充分体现了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张铭新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理念,发挥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和劳动者就业服务双向发力,积极推动省有关部门在组织各种民营企业评选活动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情况,让那些真正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享受到理应获得的奖励与荣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9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