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010号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教育厅:
现将我厅就逄润瑶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建设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前期主要工作
我省技工教育已有60多年发展历史,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重要指示要求、李克强总理“更加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办好技工院校”批示精神,把技工院校扩招作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举措,作为保持就业稳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产教融合、集团办学。我厅把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作为深化产教融合、引领技工院校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技工院校和企业相互之间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打造紧密型利益联结体,促进技工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受到人社部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二是打造品牌、培育特色。按照“扶强扶优、精准支持、打造特色、建设一流”的总体思路,依托技工院校打造各有侧重的特色人才品牌培养载体。“十三五”期间,全省建设了20所技工教育特色名校,2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世赛省级重点集训基地。三是对接市场、灵活办学。发挥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对接市场灵敏度高的优势,将学校专业设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鼓励学校在“十强”产业等重点领域,紧跟企业需求,快速反应,灵活调整新设专业科目,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实施技工院校省级示范专业群建设项目,支持建设34个与现代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群,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四是服务企业、深度融合。技工院校在校内普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技师学院(高级技校)重点专业都与5家以上的国内大型骨干企业对接合作,实现校企对接零距离。目前,各院校普遍高度重视与企业高效合作、全程合作。五是紧跟世赛、改革教学。引入世界技能大赛的先进理念、先进标准,引领全省技工院校按照世界标准、国际眼光,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模式、质量上与世界先进对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模式,推动技工院校内涵发展。我省技工院校培养的选手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省选手获得1枚金牌和1个优胜奖,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在2020年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上,我省选手获得3枚金牌、5枚银牌、11枚铜牌和55个优胜奖,取得奖牌总数第4名、团体总分第5名的好成绩,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六是持续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规定:“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执行。”近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公告、职称评审公告、“三支一扶”招募公告中,均已明确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大专、本科同等对待。
二、下步工作打算
正如逄润瑶代表建议中所提,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还要下大力气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结合逄润瑶代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的建议,我厅将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技工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人才兴鲁战略,实施技能兴鲁行动。通过开展技能兴鲁行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措施,动员行业、企业、院校广泛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形成推动技能人才工作的合力。
(二)大力推进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引领技工教育转型发展。围绕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深入研究区域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建设院校的专业体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一体,加速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推广订单制培养模式,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有机融合,院校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三)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岗位、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四)优化职业院校教师招聘用人机制,促进职业院校发展壮大。一是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按照备案的年度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时间,自主组织实施。二是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引进业界优秀技能人才。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其中,达不到相应学历要求的,职业院校可设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予以聘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