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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18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04-30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186号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总工会:

现将我厅就王树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我省于2019年1月成立了山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制定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组织协调、统筹解决我省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积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制定出台劳动关系领域有关政策。近年来,我省制定出台《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一些列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一是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强调研论证,提请省政府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7%,引导企业优化内部工资分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二是深入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和针对性培训,帮助企业建立适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体系。三是扎实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积极与市场工资价位对标。

(四)畅通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激发企业用人活力。201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企业将自主评价结果与使用、工资挂钩。目前已有3081家企业成为山东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并通过开展自主评价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证人员纳入全省技能人才数据库,证书信息可在山东省职业资格网站免费查询。

(五)拓展技能人才成长空间,在企业探索设立特级技师岗位。为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激发技能人才干事创业活力,2020年我省印发《关于在企业试行设立特级技师岗位的通知》,允许实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试行设立特级技师岗位,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按照企业正高级工程师兑现工资待遇,并在人才服务、政策支持以及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与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目前,我省已评聘122名企业特级技师。

(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职工等群体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聚焦企业人才需求和产业工人发展意愿,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模式。坚持“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对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企业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培训,努力实现“就业一人、培训一人”。针对我省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

(七)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打造技能人才培训品牌。全面推行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学校教师“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打造“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省财政给予培训补贴。

(八)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十三五期间印发《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载体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扶持建设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20所,依托企业和院校建设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100个、山东省技师工作站96个。十四五期间出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技工教育优质学校及优质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做好各类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立足工作职责,持续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实效,拓宽培养途径,提升培养层次,不断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

二是深化企业自主评价提质扩面,打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建立完善谁使用、谁评价的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同等待遇,拓宽企业职工职业选择余地,畅通技能人才发展空间和成长通道。

三是充分发挥技工教育办学特色,做大做强技工院校,提升技工院校培养能力和培训能力,以深化校企合作为重点方向,以需求为导向,增强技能人才供给能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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