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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185号建议《关于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力度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04-30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185号建议

《关于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力度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将我厅就孙洪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力度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按照省政府有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属技工院校建设了2处省级公共实训基地。特别是依托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已完成了高端实训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培训中心实训室(城市智能交通实训设备)、机械手虚拟仿真实训室、电气系统控制检修虚拟仿真实训室、电子商务技能提升综合实调实训室、通用焊接设备实训室、工业4.0实训室、智能控制数字化车间等20余个实训室项目建设,促进了相关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完善及专业特色的形成,成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发展格局的重要交流平台。基地2021年承担3万余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工信、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依托有关技工院校也开展了区域性、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我厅所属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等院校也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批建设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正如孙洪昌代表在建议中所提,我省公共实训基地在建设过程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孙洪昌代表提出的缺乏规范管理制度,功能发挥不够充分、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师资力量比较匮乏等问题,制约了我省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力度。一方面,公共实训基地主要以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与事业单位属性的职业(技工)院校、  企业共同出资建设为主,其公共性、示范性、先进性、实用性、公益性的功能定位,与院校自有人才培养任务、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能完全匹配,制约了技能型人才培养,使高技能人才人才培养与公共需求处于不平衡状态。另一方面,公共实训基地作为共建共享资源平台载体,其职责定位是公益性还是营利性的,其运营机构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化机构,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师资、经费等保障措施来源还有待进一步巩固和强化。

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技工院校主动承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结合省发改委的“教育强国”“产教融合”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等项目,争取在全省技工院校建设更多区域性、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

二是结合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和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各类技工院校、企业、行业组织集团化办学,培养工学一体化的师资队伍,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把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把教学改革与满足企业需求贯穿全过程,创建具有公共实训基地功能的高水平技工教育办学集团。

三是结合落实《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坚持“共建共享”原则,整合政府、院校、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源,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统筹推进涵盖技能实训、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就业招聘、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功能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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