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371号建议
《关于在人才招聘中降低面试分数比例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杭千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人才招聘中降低面试分数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富集地。作为事业单位进人的主要渠道,公开招聘制度并不一味强调“逢进必考”,而是提倡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考察,重点测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在具体招聘实践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人员,可采取不同的考试、考察方式,面试可采取专业测试、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答辩等多种方式,实行多种测评要素,具体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力求全面准确地评价应聘人员的能力水平。近年来,为不断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水平,保证公平性,我省对于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的招聘,允许招聘单位结合实际需要,笔试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在40%—50%之间自主掌握,科学设置。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听取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对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调整完善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3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